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医院

正常

简称:龙泉医院

法定代表人:李娟注册资本:150成立日期:2016-03-28

工商信息

企业名称
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医院
英文名称
曾用名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12110109400899481M
工商注册号
组织机构代码
法定代表人
李娟
注册资本
150
成立日期
2016-03-28
经营状态
正常
企业类型
政府机构
所属行业
人员规模
营业期限
2016-03-28 至 长期
登记机关
门头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核准日期
所属地区
主营产品
注册地址
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42号
经营范围
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医疗与护理、疾病预防、医务人员培训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教育

公司介绍

头沟区龙泉医院修建于1977年,前身始称门头沟区康复医院,1994年改称为龙泉医院,并于同年4月与精防所合并,实现院所合一,设有病床30张.经过二十多年的变迁,1999年8月在区委、区政府的关怀下,区卫生局决定将龙泉医院予以扩建,成立门头沟区精神病医院,定编床位100张,承担全区近24万人口的精神卫生防、治、管、医、教、研等工作,兼管龙泉镇地区计划免疫、妇幼保健,及计划生育三项手术工作。2000年门头沟区精神病专科医院------龙泉医院正式成立。医院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,建筑面积3727.11平方米,业务用房2912.16平方米,医院编制床位100张,开放床位80张,分三个病区,现有职工81人,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2人(高级职称1人、中级职称15人、初级职称56人),占全院职工的88.9%。功能检查科室基本齐全。精神科功能疗法具有特色,具有较强的急诊救治能力。医院设有多层次、多功能、全方位的社区服务。对精神病患者定期下乡、下地段,设立家庭病床、免费投药,作到治疗、护理、保健为一体的服务。 医院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,坚持“更新观念、勇于创新”的八字方针;“依法建制、以制管院、量化考核、民主监督”的管理方针,两年来较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。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医院。

招聘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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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/品牌

暂无公开商标信息

备案网站/域名

暂无公开备案网站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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